一、科技管理机构与科技人员情况简介
临潭县科技工作机构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。管理机构——县科技局成立于1959年,到1963年撤并,至1978年恢复至今,现在人员10人,其中共产党员8人,大专以上7人,专业技术人员2人。近年来,在省科技厅的大力支持和县委、县政府关怀下,办公设施和设备状况有了显著地改善。目前有办公室3间,配备电脑4台?技术推广机构大多建于上世纪六、七十年代,全县截止2007年底从事农林牧和工业水利的技术站(所)有45个,人员218名,其中:中级56名。科技人员中缺乏高、中级职称人员,特别是学术带头人。结构不合理,大部分老科技人员已接近退休,新分配的人员知识层次低且非专业人员多。近几年,开展的技术项目少,特别是指导农牧村产业的龙头项目更少,导致技术推广缓慢。
二、科技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
1、加强研究、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,促进科技资源合理配置;重点研究制订科技政策、法规,深化科技体制改革;围绕开展农牧村、科技开发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;培育发展高新技术,加快产业化进程;重视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,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。
2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,研究制订全县科技进步的政策、法规、规章和措施。
3、负责县级科技三项费用、科普费和科学事业费的合理配置与管理;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、信贷、税收等经济手段,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。
4、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各项科技发展计划,归口管理科技计划、科技成果、科技情报、科技服务、科技培训、科技调研等工作,负责各类民办科研机构、科技企业的审批与管理工作,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牧村、企业的科技进步。
5、组织管理全县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、登记、评奖和保密工作,综合管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,表彰奖励优秀科技者,弘扬“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”的风尚,维护科技工作者合作权益。
6、普及科学知识,推广先进技术,提高农牧民群众科学技术水平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科学普及工作。
7、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科技人员政策、法规,组织、指导全县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;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;负责全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、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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